索引号: | 12371000696858661J/2019-00218 | 文号: | |
公开范围: | 面向社会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
发布单位: | 高新区神中 | 发文时间: | 2019-12-30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神道口中学申请资助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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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成立班级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认定小组,小组长为各班班主任,小组成员四到五人。申请资助的学生不能为小组成员。 2. 各班参照神道口中学德育处下发的通知要求,本班组织申请人提交《神道口中学申请资助调查表》,名额不限。 3. 班主任组织对提交申请表的同学进行小组评审,通过调查、走访等方法,对符合家庭经济贫困事实的学生进行认定、排序、汇总。将本班级的《神道口中学申请经济困难调查汇总表》和《神道口中学申请资助调查表》的纸制版和电子版于10.21日(下周一)放学前交至德育处。 4. 由学校认定小组进行学校级申请排序。向区级提交校级申请档案及电子档案包。逐级报送,最后确定认定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。将结果逐级下发至学校,由学校公示最后认定结果。 5. 学校公示认定结果后,学校将组织认定为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建档立卡,填写《学生资助档案手册》。 注意:请各班尽早组织学生填写《神道口中学申请资助调查表》,以便各班认定小组走访落实申请学生的真实家庭经济情况。各认定小组成员注意保护申请人个人隐私。 关于告知《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的通知 各位家长、老师、同学: 根据《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的通知,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即全日制就读的、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、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进行资助。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资助,各班级组织学生如实填写《神道口中学申请资助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写明详细致困原因),学校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进行困难学生初步认定,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,报上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,逐级上报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。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受助资格,并收回资助资金,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神道口中学 2019.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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