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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单位: 高新区钦小 发文时间: 2021-12-01
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钦村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


发布日期:2021-12-01 13:22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高新区钦小 字号:[ ]


钦村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,进一步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,表彰在学习、班级建设、校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、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和集体,特制定本奖励制度。

二、学生奖励条例

(一)给予表彰奖励的条件

1、关心国家大事,思想品德好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

2、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,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,工作踏实肯干,成绩突出,有较高威信者

3、模范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大公无私,助人为乐,拾金不昧,在同学中产生良好影响,或某方面成绩有突出表现者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,有较大成绩者

4、奋发进取,后进生在学习和品德方面进步明显者

5、努力学习、全面发展,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,取得好成绩,为学校争取荣誉者

() 奖励方式

1、口头表扬

2、通报表扬

3、颁发证书、奖状

4、授予称号

()奖励的级别

1、校内分校级、班级二个层次

2、校级及以上奖励,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,通报表彰。

(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

1、考试作弊者

2、不尊重师长

3、旷课一节以上者(含一节)

 4、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

三、奖项设置

(一)“三好学生”激励奖

基本条件

1.思想品德

(1)热爱祖国,热爱家乡有,集体荣誉感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,诚实正直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他人,能分享与合作。

(2)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,爱护公物,语言文明,保护环境,明辨是非,有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
(3)有良好的劳动习惯,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、社会实践活动,勤俭节约。

(4)模范执行《小学生守则》、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言行举止文明礼貌,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。在《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》中,操行评定为“优”。

2.学习

(1)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努力,积极进取,学习成绩优良。

(2)兴趣广泛,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,有较强的求知欲,乐于探索,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。

(3)统考科目成绩必须都在90分以上,体、美、音、信等科目至少良好以上。

3.评选办法及奖励方式

   每学期末,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推荐一名学生,再经学校联评考核通过,方可获奖。每学期评选一次,全校设8-10个名额。

(二)优秀学生奖项

(1)综合考核优秀生(年级总分前三名);

(2)学科标兵(年级单科第一名,可并列);

(3)进步之星(每个班级学科,进步显著学生,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);

以上奖项,由班级教师推荐,教导处组织联评核查通过,获奖学生发奖状。

(三)学期末总结表彰奖项

(1)综合考核优秀生奖(年级总分前三名);

(2)学科标兵奖(年级单科第一名,可并列);

(3)进步之星奖(每个班级学科,进步显著学生,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);

(4)十佳少年奖(全校设10名);

(5)优秀班干部奖(全校设10名);

(6)优秀少先队员奖(全校设10名);

(7)优秀班级集体奖(可设三类,文明先进班集体、卫生班先进集体、学习先进班体);

以上奖项,先由班级推荐,再由教导处组织联评考核通过,获奖学生和优秀班集体发奖状。

(四)各种活动奖项及班级内奖项

校运动会、艺术节、科技节或区级以上运动会(含单项竞赛)中获得优秀成绩或破记录者,学科竞赛奖,学校根据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,配发奖品再次奖励。

(五)班级内奖项

(1)每月由班主任写赏识评价语或中号语。可以在书面上或黑板的评价板块上对某些同学进行赏识。如“表扬某某同学进步很。

(2)可设班级赏识栏。

(3)每月进行“班级之星”的评比表扬奖励,照片和学生情况介绍展示在电子班牌中。

(4)科任教师定期进行班单元测试,对成绩优秀的前三名和进步较大的三名同学进行口头和物质奖励。






责任编辑:刘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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