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12371000F50360046P/2021-00090 | 文号: | |
公开范围: | 面向社会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
发布单位: | 高新区钦小 | 发文时间: | 2021-12-01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钦村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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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村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一、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,进一步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,表彰在学习、班级建设、校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、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和集体,特制定本奖励制度。 二、学生奖励条例 (一)给予表彰奖励的条件 1、关心国家大事,思想品德好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、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,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,工作踏实肯干,成绩突出,有较高威信者 3、模范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大公无私,助人为乐,拾金不昧,在同学中产生良好影响,或某方面成绩有突出表现者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,有较大成绩者 4、奋发进取,后进生在学习和品德方面进步明显者 5、努力学习、全面发展,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,取得好成绩,为学校争取荣誉者 (二) 奖励方式 1、口头表扬 2、通报表扬 3、颁发证书、奖状 4、授予称号 (三)奖励的级别 1、校内分校级、班级二个层次。 2、校级及以上奖励,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,通报表彰。 (四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1、考试作弊者 2、不尊重师长 3、旷课一节以上者(含一节) 4、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三、奖项设置 (一)“三好学生”激励奖 基本条件 1.思想品德 (1)热爱祖国,热爱家乡有,集体荣誉感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,诚实正直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他人,能分享与合作。 (2)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,爱护公物,语言文明,保护环境,明辨是非,有良好的行为习惯。 (3)有良好的劳动习惯,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、社会实践活动,勤俭节约。 (4)模范执行《小学生守则》、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言行举止文明礼貌,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。在《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》中,操行评定为“优”。 2.学习 (1)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努力,积极进取,学习成绩优良。 (2)兴趣广泛,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,有较强的求知欲,乐于探索,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。 (3)统考科目成绩必须都在90分以上,体、美、音、信等科目至少良好以上。 3.评选办法及奖励方式 每学期末,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推荐一名学生,再经学校联评考核通过,方可获奖。每学期评选一次,全校设8-10个名额。 (二)优秀学生奖项 (1)综合考核优秀生(年级总分前三名); (2)学科标兵(年级单科第一名,可并列); (3)进步之星(每个班级学科,进步显著学生,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); 以上奖项,由班级教师推荐,教导处组织联评核查通过,获奖学生发奖状。 (三)学期末总结表彰奖项 (1)综合考核优秀生奖(年级总分前三名); (2)学科标兵奖(年级单科第一名,可并列); (3)进步之星奖(每个班级学科,进步显著学生,每班每学科1名学生); (4)十佳少年奖(全校设10名); (5)优秀班干部奖(全校设10名); (6)优秀少先队员奖(全校设10名); (7)优秀班级集体奖(可设三类,文明先进班集体、卫生班先进集体、学习先进班体); 以上奖项,先由班级推荐,再由教导处组织联评考核通过,获奖学生和优秀班集体发奖状。 (四)各种活动奖项及班级内奖项 校运动会、艺术节、科技节或区级以上运动会(含单项竞赛)中获得优秀成绩或破记录者,学科竞赛奖,学校根据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,配发奖品再次奖励。 (五)班级内奖项 (1)每月由班主任写赏识评价语或中号语。可以在书面上或黑板的评价板块上对某些同学进行赏识。如“表扬某某同学进步很。 (2)可设班级赏识栏。 (3)每月进行“班级之星”的评比表扬奖励,照片和学生情况介绍展示在电子班牌中。 (4)科任教师定期进行班单元测试,对成绩优秀的前三名和进步较大的三名同学进行口头和物质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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