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引号: | 12371000660194701N/2023-00032 | 文号: | |
| 公开范围: | 面向社会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
| 发布单位: | 高新区二小 | 发文时间: | 2023-12-04 |
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| 高区田村下学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|
||||
|
||||
威海高区田村小学2023年绩效工资分配 实施方案 一、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,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,进一步挖掘校园内部潜力,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,提高教职工素质,优化教师队伍,强化岗位职责制,根据《山东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监督检查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方案。 二、实施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工。 三、分配原则 1、贯彻按劳分派、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的分派原则。对教师工作量、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,适当拉开分配距离,依据学期考核结果,向一线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,充足体现多劳多得、优绩优酬的分派原则。 2、坚持“科学合理”的原则。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,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。 3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,切实做到公平、公正,保证安定、稳定, 构建和谐校园。 四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:汤永卫 副组长:郭萍 组员:王新晓、朱慧子、袁志辉、徐菲、赵欢欢、姜忠杰、刘震、宋妍华 主要职责: 1.负责编制绩效工资分配方案; 2.负责对教师常规及工作业绩的考核,以及绩效工资分配、解释等方面的工作。 五、考评程序 每学期结束,由校长办公室组织各处室、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,按《威海高区田村小学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制度》,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,综合考评,实行量化积分,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。 六、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1.根据《威海高区田村小学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制度》为标准实施教师学期考核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,突出工作实效。 2.绩效工资分配依据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,其中一等占10%,二等占80%,三等占10%,每档之间差50元/月。 备注:以下情况按三等分配绩效工资。 1.学期考勤孕产假、事假超过7天、病假超过15天、无故不请假擅自旷工1天以上。 2.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考评标准:出现言语侮辱、体罚学生等不尊重学生行为,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;违规向学生乱收费、滥订教辅资料、学具或其他商品,从中谋利;在社会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,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;因失职、渎职造成重大不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;因为违规行为被家长举报到上级教育部门,经调查情况属实的。 七、说明 1.此《方案》自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。 2.本方案已经2023年10月25日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。
附件1:《威海高区田村小学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制度》 附件2:威海高区田村小学全体教职工大会会议记录和表决通过签名表。
|
||||
|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