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12371000MB28141711/2024-00036 | 文号: | |
公开范围: | 面向社会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
发布单位: | 高新区实幼 | 发文时间: | 2024-11-28 |
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高区实验幼儿园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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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,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,依法保障续学龄前儿童享受教育权利,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,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,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,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,使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,服务于人民。 二、组织领导 为积极、稳妥、有序地做好今年我园的招生工作,我园成立以园长任组长,园内主要部门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努力维护招生纪律,规范招生秩序,提高招生透明度。同时,对外公布服务和招生热线电话,接受咨询、监督等。 组 长:毕圣杰 副组长:刘玉娟 组 员:于晓芙、王宜泉、王馨、刘杨杨 三、招生计划 总园分园共预计招收5个小班 四、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—2021年8月31日出生,身体健康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。 五、相关事宜及要求 (一)招生录取原则 1.先录取A1类适龄幼儿。 2.A1、A2类按落户的先后顺序录取,A3类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,若A1、A2、A3类幼儿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,则按照报名时间顺序招录A4类幼儿,超额幼儿不再录取。 3.上一类别招满,下一类别不再招生;最后依类别招生情况,视幼儿园具体接受能力而定。本原则只针对于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制定。 (二)招生录取顺序 1.A1类:高区本地户口、在招生区域内有住房。房产证登记姓名须为儿童父母或儿童,儿童户口须与父母其中一方在一起。 2.A2类:高区本地户口、在招生区域内隔代直系亲属有房产。高区本地户口,户主为隔代直系亲属(外、祖孙),儿童户口须与父母一方或隔代亲属在一起;仅限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,房产证产权为户主所有。 3. A3类:在招生区域内有住房的非高区户籍的幼儿。房产证登记姓名须为儿童父母或儿童,儿童户口须与父母其中一方在一起。 4.A4类:在招生区域内无户无房。父母一方在高区就业或自主经营产业,并在招生区域内有租住的房屋。 六、招生宣传 1.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,关乎群众切身利益。我们将以幼儿园网站宣传、幼儿园宣传栏、向社区发放和张贴招生简章等方式宣传招生政策,并及时与幼儿家长进行沟通,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好将招生工作。 2.联系电话:办公室 0631-3792415 0631-6018399(周一至周五,上午7:30-下午17:00,节假日除外)
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(田和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) 2024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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